平阴县综合执法局
平阴县环境保护局
平阴县公安局
平阴县建设局
济南市工商局平阴分局
关于在中、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
通
告
为确保今年参加中、高考的学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》的有关规定和济南市环保局《关于加强“两考”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和现场监察的通知》的要求,结合我县实际,决定在中考和高考期间对我县各类环境噪声实行严格监管,特通告如下:
一、中、高考期间(
5月
21日—
6月
14日)对各类环境噪声实行严格控制。午间时间:
12:
00—
14:
00;夜间:
20:
00—次日
6:
00。
二、中、高考期间禁止一切建筑施工单位在午间时间和夜间进行施工作业,抢修、抢险作业除外。在此期间,停止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。
三、禁止在居民居住区的营业、文化、娱乐场所等午间时间和夜间使用产生各类超标噪声的音响设备。禁止在露天营业中使用卡拉
OK,高音嗽叭等音响设备。
四、各居民区内的住户在午间和夜间,禁止使用卡拉
OK,排放超标噪声。
五、居民小区内及附近的各铝合金加工、电气焊切割、装饰、维修单位在午间和夜间禁止排放超标噪声。
六、在中、高考考试期间,各考点周围
100米范围内的各类噪声排放单位一律禁止排放超标噪声,(含车辆鸣笛、沿街商业宣传、流动商贩叫卖,所有摊贩不得进入商业活动)。
七、县综合执法局、县环保局将加强巡查力度,对在巡查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反本通知要求的单位和个人,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》的规定,坚决予以制止,依法从严查处,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。
县综合执法局、县环保局将实行
24小时昼夜值班。
县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:
87899511(白天),
87899515(夜间、节假日)
县环保局举报电话:
12369或
87891347
二○○八年五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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