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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管理 构建和谐城市环境
发布日期:[08-03-19 16:23:37] 点击次数:[]

加强管理 构建和谐城市环境
 
平阴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周茂玉
 
    今年,省政府确定利用3年时间,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,给我们提出了新任务、新要求,综合执法局作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,将继续以治理“八乱”为重点,加大执法力度,积极营造良好城市环境。
以人为本  管理就是服务
    城市管理是城市存在和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,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需求。我们之所以实行综合执法,就是要强化城市管理,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、生活、学习提供法律保障,营造良好城市环境。所以,管理城市本身是为人民群众服务。城市管理是服务于人民群众,依*力量更是人民群众,它一刻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。因此,搞好城市管理不仅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义务,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。我们建局以来,坚持以人为本原则,采取设立投诉电话、开展社会调查等形式,积极听取群众的建议和呼声,吸收采纳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,最大限度地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城市管理来。两年来,我们共受理群众各类投诉185件,其中市长公开电话1件、来人来访39件、部门移交15件、信件13件、电话117件,投诉处结率、反馈率都达到了98%以上,收到了良好执法效果。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还路于民  根治占道经营  
    占道经营是近年来城市管理和执法的难点和热点问题,也是城市脏乱差的主要源头。就占道经营的主体而言,主要是城市下岗工人、近郊失地农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。这部分群体因是“弱势群体”,往往受到人们的同情和支持,孰不知占道经营者谋取个人利益的同时,损害了绝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。占道经营不仅占用人行道、机动车道和市民活动空间,使城市道路交通功能大大弱化,而且占道经营混乱无序、垃圾遍地、污水横流,严重损害了市容卫生和城市形象,大大降低了城市品位,不利于创建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。可见,占道经营是以全体居民的损失为代价的。今年,执法局就是否整治占道经营,进行过一次专项社会调查,发放问卷300份,收回280份,从统计结果看,有91.3%的人同意彻底根治占道经营。整治占道经营,还路于民,符合大多数人的愿望,维护的是社会公益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  综合整治  改善城市环境
   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一场工程浩大、艰巨复杂的攻坚战,要打赢这场战役,必须充分调动全县上下的积极性,齐抓共管,协同作战。近几年来,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,我县城市环境得到了不断改善,但是,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,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对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、更高的要求,不仅要求局部环境要好,而且要求整体环境都好,不仅要求路面整洁,而且要求路两侧、每个街道都整洁,不仅要求现在的环境美,而且要求将来的环境更美。因此,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按照城乡一体发展原则,统筹规划,科学安排,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,完善道路、绿化、专业市场、停车场等基础设施,清除垃圾死角,整治环境卫生,拆除乱搭乱建,美化建筑容貌,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全面提高建设管理水平,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环境的脏乱差,建设和谐城境。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 我们坚信,只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,违章违规者就无藏身之地,脏乱差就无纳垢之所,我们的城市就能够真正美起来、亮起来、净起来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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