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,促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建设,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和完成,特制定《 平阴县综合执法局全方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》。 一、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内部建设管理、业务工作和新闻宣传三部分,其中内部建设管理为共性考核、业务工作为个性考核、新闻宣传为附加考核。 二、执法责任和区域划分 (一)执法权限 市容一、二中队和机动队执行市容、绿化、市政、环保、工商、交通、文化、食品卫生、公用事业法律法规; 环卫队执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; 规划队执行城市规划、工程建设和房地产法律法规; (二)执法区域 一中队执法区域为榆山路(不含)以东; 二中队执法区域为榆山路(不含)以西; 机动队执法区域为榆山路; 环卫队执法区域为县城建成区; 规划队执法区域为县城规划区。 三、考核标准 采取百分制考核,其中内部建设管理30分、业务工作70分、新闻宣传为加分因素,具体考核标准如下: (一)内部建设管理(30分) 1、组织纪律(5分) ⑴不按时上岗、迟到、早退每人次扣1分,旷工每人次扣3分;除法定假日外,请事假、病假一天,扣一天的补助(每月按30天的平均数); ⑵工作时间打扑克、下象棋、上网游戏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每人次扣1分;(每周五下午可以从事文体活动1小时) ⑶酒后滋事、扰乱办公秩序每人次扣3分,同事之间打架、相互诋毁辱骂每人次扣5分,损坏办公设施的按价赔偿。 2、集会活动(5分) ⑴未经领导批准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的每人次扣2分; ⑵工作中不服从领导的每人次扣4分; ⑶遇重大事件,不请示报告,擅自越权处理的每人次扣5分。 3、集体学习(5分) ⑴不按时参加学习的每人次扣1分; ⑵不按规定关闭手机的每人次扣1分; ⑶业务考试不及格(60分以下)的每人次扣4分。 4、仪容举止(5分) ⑴未按规定着装、换装、佩戴标志的每人次扣1分; ⑵执法中衔烟、吃零食、嬉戏每人次扣1分; ⑶着制服出入娱乐场所或从事与执法无关活动的每人次扣4分; 5、环境卫生(5分) ⑴未按规定履行卫生清洁责任的每人次扣1分; ⑵卫生区打扫不彻底,办公设施表面有灰尘或物品摆放不整齐的每人次扣1分; ⑶在办公场所乱扔废纸、烟头、随地吐痰的每人次扣1分。 6、执法装备(5分) ⑴未经批准私自出车的每人次扣4分; ⑵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每人次扣1分,酒后驾车的每人次扣2分; ⑶凡私自出车、酒后驾车、违反交通规定行车或非指定驾驶员、无证人员驾车,造成责任事故的,全部由驾车人承担责任和赔偿; ⑷因保管使用不善,造成照相机、摄像机、微机、对讲机等设施损坏或丢失的,由责任人按价赔偿。 (二)业务工作(70分) 1、办公室 ⑴未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的扣主要负责人2分; ⑵文件、汇报、表格等材料报送不及时一次扣2分; ⑶上传下达、会议安排不及时,出现失误一次扣2分; ⑷编印执法动态少一期扣2分,被上级刊载信息少一篇扣2分。 ⑸财务票据、凭证保管不当,造成损失或损坏一次扣3分; ⑹罚款情况统计不及时、不准确一次扣2分。 2、法制科 ⑴未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的扣主要负责人2分; ⑵业务培训学习每减少一课时扣2分; 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少一次扣2分; ⑷适用法律不准确一次扣5分;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一次扣5分;案件证据不足,出现重大失误的一次扣5分; ⑸行政处罚决定出现被法院、复议机关撤销、变更情形的一次扣10分; ⑹行政处罚发生行政赔偿的一次扣10分。 3、督查科 ⑴未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的扣主要负责人2分; ⑵督察工作不及时、不到位,致使执法工作出现纰漏的一次扣10分; ⑶督查结果不及时上报或上报不实的一次扣5分; 4、投诉科 ⑴未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的扣主要负责人2分; ⑵受理投诉举报情况未及时统计上报一次扣2分; ⑶因接待来人来访不及时、不耐心、不文明,激化矛盾,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0分; 5、派出所 ⑴对暴力抗法案件不管理、不查处、不备案的一次扣5分; ⑵随队执法不穿制服,证件不全,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5分; ⑶不服从局里的统一领导或不按时参加执法活动一次扣10分。 6、规划队 ⑴未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的扣主要负责人2分; ⑵在建成区违法建设工程未及时发现、未及时立案查处的一处扣2分; ⑶违法建设工程查处率每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;处罚案件结案率每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; ⑷处罚程序和文书制作审查合格率每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; ⑸罚款收入每减少500元扣1分,每增加500元加1分。 7、机动队 ⑴未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的扣主要负责人2分; ⑵当场处罚案件每少一件扣1分,一般程序案件每减少一件扣2分; ⑶处罚程序和文书制作审查合格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; ⑷发现固定商摊、流动商贩和伸舌头经营现象一处扣1分,店外加工作业、修理、展示等每增加一处扣1分; ⑸临街经营户门窗、墙体乱贴乱画乱写乱挂等每增加一处扣1分; ⑹损坏市政公用和绿化行为每增加一处扣2分; ⑺罚款收入每减少100元扣1分,每增加100元加1分 8、环卫队 ⑴未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的扣主要负责人2分; ⑵当场处罚案件每少一件扣1分,一般程序案件每减少一件扣2分; ⑶处罚程序和文书制作审查合格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; ⑷罚款收入每减少100元扣1分,每增加100元加1分。 9、一中队 ⑴未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的扣主要负责人2分; ⑵当场处罚案件每少一件扣1分,一般程序案件每减少件扣2分; ⑶处罚程序和文书制作审查合格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; ⑷发现固定商摊、流动商贩和伸舌头经营现象一处扣1分,店外加工作业、修理、展示等每增加一处扣1分; ⑸临街经营户门窗、墙体乱贴乱画乱写乱挂等每增加一处扣1分; ⑹损坏市政公用和绿化行为每增加一处扣2分; ⑺罚款收入每减少100元扣1分,每增加100元加1分 10、二中队 ⑴未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的扣主要负责人2分; ⑵当场处罚案件每少一件扣1分,一般程序案件每减少一件扣2分; ⑶处罚程序和文书制作审查合格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; ⑷发现固定商摊、流动商贩和伸舌头经营现象一处扣1分店外加工作业、修理、展示等每增加一处扣1分; ⑸临街经营户门窗、墙体乱贴乱画乱写乱挂等每增加一处扣1分; ⑹损坏市政公用和绿化行为每增加一处扣2分; ⑺罚款收入每减少100元扣1分,每增加100元加1分 (三)新闻宣传 在县级信息简报上每发表一篇加2分,在《济南日报》等市级新闻媒体上每发表一篇加5分,在《大众日报》、《齐鲁晚报》、《城建监察》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每发表一篇加10分。办公室在完成下达的宣传指标后,超额完成部分按同样标准加分。 四、考核奖惩 1、内部建设管理和新闻宣传考核到人,业务工作考核到科室、中队。 2、所有考核罚款数额,以实际收缴到位的数额计算。凡经案审会撤销的案件,罚款数额不列入考核,但列入案件数。 3、办公室负责组织纪律、集体学习、环境卫生、执法装备、新闻宣传的考核,督察科负责集会活动、仪容举止、市容管理的考核,法制科负责执法案件的考核。 4、每月2日,将上月考核情况统一报送考核办公室。每月5日前,考核办公室将上月考核情况汇总后,予以公布并存档; 5、根据考核计分数值,按每一分奖惩5元,每月在科室、中队获个人的固定补助和提成奖励中扣罚,兑现上月的考核结果。奖惩数额由考核办公室按照考核标准,具体落实到科室、中队或个人。 6、年终未完成任务的科室、中队,不能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,所在科室、中队的负责人不能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。 五、组织领导 为加强目标责任考核,督促各科室中队抓好工作落实,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:组长,赵绪廷;副组长,谷世金、胡玉奎、赵洪绪;成员:夏忠海、窦全胜、张龙秋。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,窦全胜同志担任考核办公室主任,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