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制止占道经营行为,改善市容环境,提升县城品位,我局确定在自
3
月份开始整治占道经营,制定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整治路段
重点整治
5
个路段:五岭路中段(府前街至翠屏街);榆山路中段(府前街至翠屏街);翠屏街东段(文笔山路至榆山路);翠屏街中段(榆山路至黄河路);府前街中段(榆山路至黄河路)。
二、整治标准
沿街商店退路进厅,商店门框以外无摆放、展示、悬挂的商品或物品,无流动摊点,无店外经营和修理加工摊点(夜市除外)。
三、时间要求
自
2008
年
3
月
10
日
至
3
月
30
日
结束。
四、责任分工
按照五个执法中队执法责任区域,各执法中队负责本责任区内路段的整治工作。
1
、五岭路中段(府前街至翠屏街),责任单位:执法四中队,责任人:李勇;
2
、榆山路中段(府前街至翠屏街),责任单位:执法二中队,责任人:于宪柱;
3
、翠屏街东段(文笔山路至榆山路);责任单位:执法五中队,责任人:王维刚;
4
、翠屏街中段(榆山路至黄河路);责任单位:执法一中队,责任人:张龙秋;
5
、府前街中段(榆山路至黄河路)责任单位:执法三中队,责任人:尹燕振。
五、工作措施
这次专项执法活动采取“分工负责、集中整治”的方式,分三个阶段实施。
1
、宣传教育阶段(
3
月
10
日
——
15
日)。按照“先教育、后处罚”的原则,由各执法中队按照责任区域,组织队员登门入户,散发《平阴县综合执法局依法整治占道经营告知书》,逐户进行登记,建立业户档案(包括经营业户的姓名、位置、项目等),对违法事实调查取证,向沿街商户、摊贩宣讲整治的目的、意义和要求,督促商户和摊贩自觉整改。
2
、依法整治阶段(
3
月
16
日
——
26
日)。对经劝说教育不进行整改的商户,各执法中队严格按照法律程序,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;逾期不改正的,按照处罚规定的上限下达处罚决定。通过严管重罚,促其改正违法行为。
3
、巩固提高阶段(
3
月
27
日
——
31
日)。对各路段上的钉子户,由局统一制定执法活动预案,组织各执法中队集中行动,暂扣其经营工具、物品,强制其改正违法行为。
六、工作要求
1
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。占道经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、难点问题。今年,县委、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整治占道经营提出了明确要求,对我们给予了较高期望。因此。各分管领导和执法中队要把整治占道经营,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来抓,抓紧、抓实、抓出成效,让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,切切实实感受到市容环境的明显变化,提升我们的执法权威和执法形象。
2
、以人为本,文明执法。整治占道经营涉及商户、摊贩的切身利益,时间紧,任务重,困难多,阻力大。全体执法队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、和谐意识,坚持以人为本,文明执法,对商户要晓之以情、动之以理,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,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整治,避免和商户激化矛盾,发生冲突。公安派出所要根据各执法中队的工作需要,做到随队执法,保障执法安全,维护社会稳定。
3
、严格标准,落实考核。这次整治的路段均为“执法严管街”的路段,各执法中队一定要高标准、严要求,确保整治效果。整治期间,有关科室要及时进行督促检查。整治结束后,局考核工作小组将按照《工作目标考核标准》,对各路段的整治情况进行考核,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。
2008
年3
月10
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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